商务部对部分进口双酚A反倾销立案调查
2006年8月31日 9:8 来源:中国环氧树脂行业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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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于2006年8月30日发布年内69号公告,公布对原产于日本、韩国、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决定。双酚A反倾销始于2004年,据中国环氧树脂行业协会介绍,商务部于2004年5月12日发布当年第19号公告,对原产于日本、俄罗斯、新加坡、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进行反倾销调查,2005年5月12日发布当年25号公告,将本案延期至2005年11月12日。
2004年第19号公告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03年1月1日~2003年12月31日,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0年1月1日~2003年12月31日;调查范围是原产于日本、俄罗斯、新加坡、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产品。2006年第69号公告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05年4月1日~2006年3月31日,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3年1月1日~2006年3月31日;调查范围是原产于日本、韩国、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产品。
双酚A是采用苯酚和丙酮为原料,由2个苯酚分子与1个丙酮分子在酸性催化剂作用下经缩合反应生成的化工中间体,外观在常温下是白色固体,形状根据最终加工不同而有所不同,有粉状、粒状、结晶状和片状等。物理及化学特性主要为:分子量228,沸点360.5℃(101.3Kpa),密度在20℃下为1.15g/cm3,松密度500~800Kg/m3,着火温度约510℃。主要用于制造高分子材料如环氧树脂、聚碳酸酯,以及聚砜树脂、酚醛不饱和树脂、聚醚酰亚胺等,也可用于制造聚氯乙烯热稳定剂、增塑剂、橡胶防老剂、农用杀菌剂、油漆、紫外线吸收剂等。目前国内基本用于环氧树脂生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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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关键词]:商务部 双酚A 反倾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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