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单位: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
发布日期:2008年7月23日
1.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项目名称:中涂化工(上海)有限公司扩产增资项目
建设单位:中涂化工(上海)有限公司
建设性质:扩建
建设地点:上海国际汽车城零部件配套工业园区10号地块(嘉松北路和嘉安公路交界处)
项目投资:总投资3000万美元,环保投资600万元,占投资额约3%。
项目建设期:1年,拟定2009年试生产。
中涂化工(上海)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,位于上海国际汽车城零部件配套工业园区内,主要从事高性能涂料的研发和生产,现有涂料生产装置规模为8万t/a。
中涂化工现有生产所需的树脂原料全部依靠进口,出于长远发展考虑,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北侧约2km处,上海国际汽车城零部件配套工业园区10号地块扩建树脂生产装置,为公司现有生产提供树脂原料。本项目根据市场需求,同时进行涂料生产。
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、辅助工程、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,建成后环氧树脂生产规模约为5400t/a、聚酰胺树脂为9960t/a、涂料为21000t/a。
2.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
大气环境影响: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废气和锅炉废气。生产废气经布袋除尘、活性炭吸附有机物后达标排放;锅炉规模较小,燃用0#柴油,烟气中SO2、NOX、烟尘等污染物均达标排放。项目运行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。
水环境影响: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,全厂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、锅炉排污水、循环水排污水、地面冲洗水。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,最后送安亭国际汽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蕰藻浜。项目运行基本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。
固废影响: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各类生产废液、残渣、除尘器灰渣、活性炭再生废液、废活性炭、废包装容器及生活垃圾。生产废液、残渣、除尘器灰渣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;活性炭再生废液、废活性炭由供应商负责回收;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。本项目所有固废都将实现综合利用或安全、合理处置,实现零排放。
噪声影响: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振、隔声、消声措施。项目因距离居民区较远,不会出现扰民现象。
3.项目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
废气:生产废气处理措施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和活性炭吸附有机物,处理后废气达标排放;本项目锅炉规模较小,通过燃用0#轻质柴油,烟气中SO2、NOX、烟尘等污染物均达标排放。
废水:本项目无生产废水,生活污水、锅炉排污水、循环水排污水、地面冲洗水等废水经污水集水池处理后,纳入市政污水管网,输送至安亭国际汽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,排放至蕰藻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