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一五”规划时间进度已过半,而被广泛关注的“节能降耗”约束性指标实现情况,也到了中期盘点之时。
根据国家“十一五”规划,到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要比2005年时下降20%。从此前两年的执行情况看,2006年单位能耗下降了1.33%,新发布的2007年节能降耗省级报告显示,2007年下降了3.66%,全国平均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有限。
更进一步的统计显示,目前完成目标进度40%以上的有北京、天津2个地区;完成进度30%以上的有福建、上海、陕西等15个地区;完成进度20%~30%的有云南、四川、湖南、重庆、河北、贵州、内蒙古、山西、吉林、宁夏10个地区;完成进度低于20%的有新疆、海南、青海3个地区。
时间过半,任务未能过半。据悉,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出台一系列更具针对性的举措,包括对此后三年的降耗任务进行年度分解,并以年度为考核指标等,以此加强各地完成这一目标的紧迫感。
能耗答卷差距巨大
处于“十一五”中程的2008年,对完成节能目标来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。7月底,国家发改委在发布2007年度省级节能减排数据的基础上,将各省的完成进行了“超额完成、完成、基本完成和没完成”四类划分。
考核结果显示,有6个省市超额完成了节能降耗任务,分别为北京、天津、辽宁、上海、江苏和山东;没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的有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海南、贵州、宁夏、新疆7省(区);其他除黑龙江、江西、河南三省为“基本完成”外,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重庆、四川、云南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等14个省(区、市)的考核评价为“完成”。
能耗水平是一个地区经济结构、增长方式、科技水平、管理能力、消费模式的综合反映。国家发改委测算显示,我国服务业产值占GDP比重每提高1%,同时工业增加值比重相应降低1%,单位GDP能耗可相应降低约1个百分点;如果工业中的高技术产业比重提高1%,而高耗则能行业比重相应下降1%,单位GDP能耗可相应降低1.3个百分点。
对此,业内专家分析,超额完成考核的六省(市)的共同表现就是产业结构调整效果明显,经济增长的质量有所提高,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协调度增强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根本,在于提升全国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,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。
完成进度低于目标30%的一些省(区),突出表现就是高能耗、高排放、资源依赖性特征明显,高耗能、高排放行业增长仍然过快,特别是钢铁、有色、电力、石化、建材、化工、轻工、纺织等8大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过高,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、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下降,产业结构重型化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。这些高耗能、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,也反映出节能减排工作仍存在一些认识不到位、责任不明确、措施不配套、政策不完善、投入不落实、协调不得力的问题。
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认为,由于重化工阶段资源需求量大,能源产品利润高,人们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,对资源进行掠夺性和破坏性的开采,导致资源严重浪费,同时环境污染加重,高强度开采还导致矿难频发。
一个西部省份的发改委负责人告诉记者,该省由于以煤炭、煤化工、电力三大产业为支撑,产业结构不均衡问题严重。全省70%的电力用于高耗能工业,每亿元高耗能工业产值消费标准煤3.88万吨,消费电力5301万千瓦时,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多2.41万吨、3633万千瓦时。以煤炭消费为主的高耗能工业难以摆脱“大量生产、大量消费、大量废弃”的传统发展模式,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相当艰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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